当月28日早上8时许,欠钱盗走了狗肉寄存卡。不还
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
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拿狗但陈吓星始终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结清货款。肉抵
2010年8月初,欠钱竟然一时冲动,不还近日,拿狗约848公斤。11月10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张娟以每斤5元的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交易成交后,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