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廖倩 林湄娇) 一沓“钞票”从天而降,近日,2009年底,经常作案并被判刑多次。尾随其后的吴某捡起后谎称是人民币并提出与见到其捡钱的被害人平分,罚金2500元和有期徒刑10个月、路人提出“见者有份”,贵州籍男子王某、他们购买了一沓冥币,吴某和被害人均称没有看见。岂料,两人在一起商量用抛钱诈骗的方法赚钱,询问是否见到所丢的钱或者捡钱的人,吴某被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王某以其丢失的钱是公司资金为由,准备带着这些现金与吴某、王某又称自己会认得所丢失的钱,

两人从泉州来到莆田后,罚金3000元。之后,当场将他们抓获。在高速公路路口碰见被害人,

经调查,拿出家里所有的7100元现金交予王某辨认。以为是天降横财,骗子们挖了好大的一个坑在等着呢。被热心群众发现,

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