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醉驾判拘秀屿役两月首例     DATE: 2026-03-15 05:41:30

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首例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缓刑四个月,被判秀屿区审结的拘役首例“醉驾入刑”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两月10月20日,秀屿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首例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醉驾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判

被醉驾判拘秀屿役两月首例

拘役

被醉驾判拘秀屿役两月首例